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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知識

Party-building

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

發(fā)布于:2016-06-07 11:38:07 瀏覽次數(shù):15914次 字號【 】 來源:內蒙古財信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關閉】

    第一條  公司黨委中心組是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和各位成員學習理論,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組織形式。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宣傳部、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以及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直屬機關工委和財政廳黨組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中心組學習目的
   (一)提高理論水平。努力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全面正確把握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善于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觀察形勢和分析問題,始終保持思想理論上的清醒和堅定。
   (二)提高政治水平。堅定正確的理想和信念,增強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始終同黨中央及自治區(qū)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謀利益。
   (三)提高領導水平。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駕馭市場經(jīng)濟的能力、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依法理財、依法治企的能力和總攬全局的能力,增強做好公司各項工作的原則性、系統(tǒng)性、預見性和創(chuàng)造性。
    第三條  學習的基本原則:
   (一)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學以致用,深入思考國有企業(yè)改革發(fā)展實踐重大問題。
   (二)改造主觀世界與改造客觀世界相結合,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三)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堅持學習的經(jīng)?;?、制度化。
    第四條  中心組學習內容
   (一)重點學習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方針政策及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論述,自治區(qū)黨委、政府的重要方針政策及自治區(qū)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
   (二)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和公共財政基本理論、企業(yè)經(jīng)營管理及專業(yè)知識。
   (三)學習依法治國、依法治企相關的法律基本知識。
   (四)學習了解國際國內區(qū)內政治經(jīng)濟形勢。
   (五)學習科技、管理、歷史、文化等基本知識及其他需要學習內容。
    第五條  中心組學習要求
   (一)公司黨委要根據(jù)自治區(qū)黨委和財政廳黨組要求,結合公司工作實際,圍繞自治區(qū)黨委、政府和財政廳黨組工作大局制定集團黨委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階段性學習安排和專題學習研討計劃,明確學習的主要內容,實施辦法和目標要求。年度學習計劃在年初制定,階段性學習安排主要結合形勢任務和不同階段的要求制定,專題學習計劃重點圍繞某個重要問題提出具體的學習研討方案。原則上學習按月進行安排,每年集中學習的專題不少于2個,集中學習的時間不少于12次,做到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堅持學習的經(jīng)?;?、制度化。中心組成員要按照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制定個人年度自學計劃和調研計劃,確定必讀書目和參考閱讀書目,明確個人學習目標、自學選題及學習成果的體現(xiàn)方式。
   (二)中心組每位成員要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學以致用,深入思考國企改革和財信集團發(fā)展實踐等重大問題;要做到改造主觀世界與改造客觀世界相結合,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三)公司黨群工作部(黨委辦公室)要精心組織好集中學習研討活動。要圍繞財政改革和國企改革發(fā)展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認真設計專題。必要時集中學習研討可擴大到全體員工。每次集中學習研討要安排重點發(fā)言,或有針對性地組織專題講座,并提前一周將學習的內容、方式、要求等事項通知到每個成員。
   (四)堅持學習報告?zhèn)浒钢贫?。每年一月底前向財政廳機關黨委書面報送中心組本年度學習計劃和上年度學習情況及學習成果。一些重大的學習研討活動可邀請上級組織派人參加。
   (五)堅持學習考勤制度。中心組成員要自覺參加集中學習研討,因故不能參加集中學習的,要向組長請假,并做出補課安排。
   (六)堅持學習通報制度。中心組集中學習后的情況及學習成果要編發(fā)公司所屬各黨支部、各部門及各子公司。
   (七)建立中心組學習檔案。檔案的內容包括:黨委中心組各項學習計劃和總結;每次集中學習會議記錄、考勤記錄、紀要或學習簡報;黨委中心組成員集中學習研討發(fā)言提綱、個人自學計劃、學習心得體會文章、論文與調研報告等;其他有關中心組學習的材料。黨委中心組學習檔案按年度建立專卷。
   (八)中心組學習,由公司黨委組織委員和學習委員負責組織,黨群工作部經(jīng)理(黨委辦公室主任)和學習秘書負責日常具體工作的落實。
    第六條  中心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
    中心組組長的職責是:
   (一)審定學習計劃。
   (二)主持集中學習研討。
   (三)檢查學習制度落實情況。
    第七條  黨委中心組學習,由黨群工作部經(jīng)理(黨委辦公室主任)和黨委秘書擔任學習秘書。
    學習秘書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落實年度學習計劃、階段性學習安排和專題學習研討計劃。
   (二)根據(jù)學習計劃推薦學習書目,提供學習材料。
   (三)集中學習研討會議記錄和考勤,編發(fā)紀要或簡報。
   (四)學習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五)向上級黨組織報送有關材料。
    第八條  本制度經(jīng)公司黨委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并由公司黨群工作部(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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